一、基本信息:
辦公地址:鄯善縣新城路3158號。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0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單位主要負責人:王 輝(聯系方式:0995—8388676)
咨詢電話:0995—8382106
二、主要職責:
第一條 根據吐魯番市委、吐魯番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鄯善縣機構改革方案》(吐市黨辦發〔2019〕7號)和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鄯善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鄯黨辦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鄯善縣科學技術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鄯善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和自治區、市有關政策、擬定鄯善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二是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縣域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三是牽頭建立縣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實施。四是編制縣科技項目規劃并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復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五是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重點領域的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六是貫徹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七是統籌縣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八是協助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構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落實自治區、市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縣科技保密工作。九是配合組織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活動。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十是貫徹落實自治區、市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協助建立外國頂尖科學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十一是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十二是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十三是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我縣科技管理平臺,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復、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托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承擔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智力工作。
三、內設機構
第四條 鄯善縣科學技術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承擔公文處理、信息、綜合治理、保密、信訪、檔案、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及自治區重大戰略任務。擬訂科技創新發展、創新體系建設、高新技術、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等領域的規劃和措施,并協調實施。擬定全縣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技評估和監管機制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并監督實施,推進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中介組織發展。
(三)資源配置與管理科。承擔縣科技計劃管理平臺和科研經費協調工作,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提出相關科技平臺、示范基地規劃布局并組織實施。組織國家、自治區科技專項和湖南省對口援疆科技計劃的協調管理工作。實施科技報告制度。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承擔外國專家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國家、自治區科技獎勵的申報與推薦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兵地科技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保密相關工作。
四、人員編制規定
第五條 鄯善縣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工勤事業編制1名。
第六條 縣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鄯善縣委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鄯善縣委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